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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张伟祥 东营报道
4月17日,东营市东营区卫生健康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对东营慈铭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慈铭健康体检中心”)未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的行为作出警告处罚。
根据公示信息,东营慈铭健康体检中心在2024年5月为东营市XX有限公司的劳动者林某某出具职业健康检查结论时,未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该行为违反了《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具体条款内容为“未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开展工作”。东营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法规,于2025年4月10日对涉事单位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处罚文号:22025001)。
此前,2024年11月27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对东营慈铭健康体检中心未按照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作出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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