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5 15:39:00 作者: 来源:中原网 我要评论
据检察机关出具证明称,2011年6月底,中纪委向李汝军核实该公司是否给予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贿赂款项问题过程中,李汝军主动供述其侵吞下属四公司4.6万欧元的事实。2011年7月14日,检方决定对李汝军立案侦查。
据李汝军供述,他将4.6万欧元现金交给下属单位的马某,让对方帮炒外汇。案发后,上述欧元被冻结。
对于邵力平,李汝军案的证人证言有所涉及。中铁四公司的总经理肖某说,2009年7月,李汝军给他打电话,说京九线马上要招投标了,需要现金人民币300万元用于打点关系,让其分期分批准备。后其通知财务筹措,分5次给了李汝军和中间人姚某。
原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副总经理李汝军,2011年7月李汝军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原标题:中铁建一公司副总侵占行贿款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汝军,涉嫌将下属公司4.6万欧元侵吞,折合人民币40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李汝军已被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据悉,这笔钱本是李汝军申请用来替公司疏通关系拿工程的费用,其上司称,需要疏通关系等非正常费用支出无额度限制。
另据新华网报道,自2011年2月11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带走之后,同年铁道部先后约有15名副局级以上的官员被查处。其中,中铁电气化公司总经理刘志远和副总李汝军也因刘志军窝案而案发。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