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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所长在线访谈 走进垦利城区派出所(图)
2011-10-20 08:59:00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垦利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王伟做客大众网,首先代表广大网民欢迎王所长。王所长您好!

【王伟】: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通过大众网在线和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主持人】:欢迎各位网友参与本次直播访谈。在此,先请王所长简单介绍一下咱们垦利县城区派出所的基本情况吧。

【王伟】:垦利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位于垦利县中兴路23,辖区面积25平方公里,实有人口2.8101万人,暂住流动人口14785人,出租房屋972户,成建制小区26个。派出所现有民警16人,其中男民警15人,女民警1人,平均年龄33岁,所内下设社区警务中队、案查中队、巡逻处警中队实行“三队一室”警务机制,辖区建有6个社区警务室,振兴警务室民警王新孟同志2010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爱民模范”称号。2007年城区派出所被团市委、市公安局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2008年被山东省公安厅、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公安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2010年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1196日被公安部命名“一级派出所”

今年1-9月份,我所共接处警一千九百六十八起,占整个垦利县局接处警的四分之一。为了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城区派出所每天出动三分之一的警力上街巡逻,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所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9%4.3%,群众满意度同比提升了1.7个百分点。

【主持人】:从上周开始,《大众网》东营论坛就开始征集网友们对我们垦利县城区派出所辖区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719名网友点击浏览,有28名网友发帖留言。下面就请王所给我们集中解答一下这些问题。

以下为网友所提问题:

【主持人】:网友小鸭子123问:校园安全一直是我们家长关心的问题,我的孩子在垦利县垦利一中就读,非常想了解一下,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你们有哪些具体措施?

【王伟】:校园安全不仅是广大家长关心的问题,同样也是我们公安机关一直关注的问题,为巩固城区各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严防涉校涉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从以下几项措施入手: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师生防范能力。通过组织民警进学校上法制课、办黑板报、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典型案事件中,充分调动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了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同时指导校方完善外来社会人员进出校园的登记制度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不给不良分子可乘之机二是加强治安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城区派出所各警务室,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出租房屋等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三室一厅和网吧建议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取缔,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三、加强巡逻防范,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城区派出所七个执勤队伍,在学生入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加强巡逻,实现校园周围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对学校附近行迹可疑人员加强盘查,严格实行“校园见警”制度,驻校开展工作,负责指导校园安全管理,从而维护学校正常安全的学习环境。

【主持人】网友牛奶面包说:昨天早晨将电动车放在信誉楼停车场,因赶公交车忘记锁车,多亏警务室民警发现,将车存放到信誉楼警务室,避免了我个人财产的损失。

【王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褒奖。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基本职责。城区派出所信誉楼警务室自去年以来,加强对信誉楼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对信誉楼停车场内忘记落锁的电动车等实行暂时保管;尤其对晚上10时以后仍停放在信誉楼停车场及周边的电动车,置于警务室内存放,防止夜间被盗。实行这一措施以来,信誉楼停车场盗窃电动车案件得到了有效根治。当然,这只是城区派出所实施“六小警务”的一部分,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围绕保障群众根本利益这一出发点,将推行“六小警务”作为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保证“六小警务”在扎根、发芽、开花。

【主持人】:网友香烟最爱说:这些年垦利的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日新月异,令老百姓交口称赞。但是,伴随各大居民小区的建设,强装强卸问题日渐突出。城区派所在整治强装强卸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王伟】: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作为城区派出所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发放及张贴《致居民的一封信》、《警情提示》等宣传材料,公开报警及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二是部署专门警力,加强建筑工地的巡逻力度,主动倾听广大业主反映,并不定期组织辖区建筑工地负责人就辖区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召开会议,就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三是加大对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所已经办理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治安案件8起,行政拘留24人。

虽然对此类问题反映强烈,但是在我们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发现大多居民不愿参与配合,致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我们诚恳的希望广大居民主动站出来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以便于收集证据,从而存在的强装强卸料霸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主持人】:网友头发飘逸想给4岁的宝宝改名字,请问一下需要什么程序,到哪里办理,需提供什么证件?谢谢!

【王伟】:1、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申请(如果父母已经离异的,需要父母双方协议同意的证明信)。2、村(居)委会介绍信。3、户口本。

另外,每个人原则上只有一次更改姓名的机会。公安机关提醒您,在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谨慎提交改名申请。

如仍有户籍方面业务需要咨询请拨打城区派出所户籍室电话0546-2528908

【主持人】网友如此了得说:我是一个外地人,刚在垦利开店,因为要考驾照,但听说过要去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就一直没去,后来我看见附近小区墙上有一个办证的电话,就联系对方,对方让我先交手续费400元,我给给他的银行卡汇去钱后就与他联系不上了,后来我也一直没报案,希望公安机关能给我解决。

【王伟】首先,办理假证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其次,现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派出所户口服务大厅每天都有值班的,休息日也会安排专人值班,只要你带好相关手续随时都可以来办理暂住证。最后,对于此事,你想办理假证这个行为已经违法,另一方面你又是受害人,应该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从而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主持人】网友快乐加永远说:我曾经收到一外地电话,对方能详细的提供我的姓名,以及最近购买的车型,并说我得罪了什么人,要我给他汇钱消灾,我一直担惊受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同事也有遇到类似情况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伟】由于网络信息、手机通讯等信息传播的畅通,使得类似现象时有发生,最近几个月,我所也接到过类似的报警。由于对方号码多为外地,为此类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借此我给广大市民提供几点建议: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在购买汽车时填写的个人情况,不少违法分子就是利用这种途径获取受害人信息的。2.收到此类信息及时告知家人及朋友,防止家人及朋友受骗。3.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报案,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以有利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主持人】网友执笔文盲说:前段时间,我儿子被一社会上的小孩打伤了,打他的那个孩子才15岁,当时派出所的民警处理了此事,民警告诉我说对打架的这个小孩拘留5天,但是过了两天,我就又遇见了那个孩子,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派出所没有拘留那个小孩?

【王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但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你提到的打架的孩子才15周岁,所以虽然我们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并不执行。

【主持人】网友嗨哥问:我邻居在家里用铁皮桶存储100-200斤左右的柴油、汽油并销售,直接威胁着我家人的安全,请问该行为是否违法?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王伟】该行为属违法行为。你邻居存储、销售的汽油,根据《危险货物品名录》均属于易燃液体,是危险物质。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主持人】网友我是大男人说:我是一名饭店老板,在我的店里经常出现吃饭不给钱的情况,大约有三种:一是要签单,不让签不给钱;二是要打折,不打折不给钱;三是说请客的人说没钱等有钱了再给或是在吃饭中途跑了,只留下其他客人,遇到以上几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王伟】你好,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前两种行为属于“强迫他人提供服务”,公安机关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以强迫交易论处;后一种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此外,对明确表示吃饭不给钱而强行要吃要喝或者对收取饭钱的服务人员采取威胁、恐吓等行为达到吃饭不付钱目的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主持人】网友其实我很帅说:你好,前段时间,我被邻村的李某打伤,报案后,当地派出所调查了两天后,告知我,李某属精神病人,不予处罚,请问一下,精神病人就能随便打人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王伟】这位网友,首先,精神病人应该有鉴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精神病鉴定,确实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处罚,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但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在民事问题方面,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到法院诉讼解决。

【主持人】网友在下非女子说:你好,听说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四黑四害”指的是哪方面的违法行为?

【王伟】这位网友,“打四黑除四害”是公安部今年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四黑四害是指目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四黑是指: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四害是指:害百姓、害家庭、害社会、害国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四黑四害”违法行为的线索,公安机关将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打击和依法予以取缔。

 

【王伟】谢谢大众网,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各位网友。作为基层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安居乐业,是我们的神圣职责,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把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真心地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支持、监督垦利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的工作,诚挚地期待与广大网民朋友再次交流,谢谢!  

 

【主持人】谢谢王所长,谢谢各位网友!本次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咱们下次节目再见。

编辑: 曹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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