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2 13:30:00 作者: 来源: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浙江省慈溪市一中学两位男生因晚上同床共寝及卧谈,被学校通报批评,引来网络关注。当地教育局向记者证实了此事,称处罚系按照学校规定作出,但不会计入学生档案。
网友“苏小北Angela”不久前在微博中贴出了署有学校名称落款的通报批评。这份2013年9月的文件显示,该学校高一某班一男生寝室的两位同学,在9月27日星期五晚“同床睡和聊天”被全校通报批评,同寝室的另外2位同学也在同日晚因“同床睡”而被全校通报批评处分。文件中称:“学校床小,难以承受过多重量;同学情深,也不体现在同床共枕,望广大同学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就寝纪律,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记者从慈溪市教育局了解到,涉事学校基于校纪校规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是符合校方权限的,并且“通报批评”属于最轻一级处理,不会记入学生档案、不会影响学生的前途。学校方面也表示,宿舍的单人床若承担双人重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这样做是为了让一年级新生明确住宿纪律,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安全。
有网友和专家认为,学校的出发点无可厚非,但是在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上有失妥当,产生的影响和效果很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同时,网络舆论在此事件中表现出的“狂欢”姿态,尤其是过度解读尤其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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