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09:35:00 作者:任国勇 来源: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前天下午,一名小伙子在南京鼓楼区三汊河附近的工商银行ATM机器上取钱时发现,机器内有一张未拔的银行卡,他试着从这张卡里取了9000元。事后,他感觉自己的做法不好,又将这些钱及银行卡送到派出所。当晚,失主将钱和卡领回。
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二板桥派出所来了一名小伙子,他对前台民警说,下午在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里面有一张银行卡,点击后发现卡内有9000多元,就将这笔钱分3次取出来了,想来想去感觉自己这种做法不好,主动来到派出所交出了9000元。民警说,别人卡里的钱取出来干嘛,应该退出卡交给银行或者派出所啊?但小伙子面色尴尬,说反正他主动把钱和卡交给派出所了。民警也对他说,不管怎样,能主动把捡到的卡和里面的钱交到派出所是对的,如果拒不归还,这9000元的数目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民警登记接纳这笔钱后,小伙子才离开派出所。正当民警设法联系银行查找失主时,警方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下午他的银行卡忘记退出取款机,恐怕遭人取钱了,因为他手机收到短信,被人分三次取了9000元。民警经过核对卡号,以及短信让陈先生来派出所认领。晚上8点钟,陈先生来到派出所,出示了身份证以及手机短信等内容进行验证,表明下午那小伙子从取款机里退出的卡及现金是陈先生的,于是如数归还。陈先生对民警连声道谢说,没想到这钱能失而复得,都怪自己当时去银行汇钱时太粗心。(记者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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