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4 08:54:00 作者:宋向乐 来源:大河网 我要评论
大她们是孩子,应如春日朝阳;她们是希望,含苞待放,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呵护。但是,今年以来,幼女被“老师”、“校长”、“男朋友”、“叔叔”、“爷爷”性侵的案例不断曝光,各种性侵幼女案令人发指。何时才能还她们一个平静的成长环境?
12月3日,为呼吁全社会关爱女童,帮助女童远离伤害,河南省律师协会在郑州举行“护花维权公益行动”推进会,并联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共同为女童称起一片天空。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早在今年8月20日,省女律师协会联合各地女律师共同发出护花维权公益行动的倡议,并呼吁有爱心的男律师积极参与到本次行动中。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22名律师报名成为公益行动的志愿者。
“我们是律师,同时作为母亲也不忍心看到孩子遭受到不法侵害,应该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在场一位志愿律师说。
由全省622名律师组成的志愿者群体,将作为护花使者,进学校、入社区、到乡村宣传女童自我保护常识,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女童远离侵害;同时为遭受性侵害的女童和她们的家庭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由省女律师协会组织编印的《护花手册》和光盘也将免费发放到学校社区和农村。
护花手册:
孩子必须要知道,接触抚摸,要分好的和不好的。如果有人对幼女有以下列举的行为,肯定是有恶意的:
【第①种】大人带你到隐蔽地方,让脱衣服裤子;
【第②种】大人抚摸你的胸部、下身,或让你摸他的敏感部位;
【第③种】和你谈论敏感部位,或一起看有裸露镜头的电影、视频;
【第④种】大人用他身体某部位(生殖器、嘴)接触你的身体任何部位;
遇到上述情况,孩子你该怎么办?
【第①条】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
【第②条】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饮料和食品;
【第③条】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行为,都必须断然拒绝;
【第④条】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第⑤条】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
【第⑥条】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110;
【第⑦条】只要离开父母,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一起,联系方式等;
【第⑧条】遭遇袭击的时候,尽可能大声呼救,制造动静,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一旦脱身,及时向警察或者路人求助;
【第⑨条】学习几招简单而实用的应对招式,重在威慑:遭遇危险的时候,冷静对付,利用肘,膝盖,脚跟、手等部位,趁其不备,用力攻击色狼的薄弱部位,比如裆部、面部等;搏斗后尽可能不要清理,以方便警方采集证据;
【第⑩条】如果遭到侮辱或强暴,不要隐瞒,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受到伤害,要勇于保护自己的权利。
(记者 宋向乐 实习生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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