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8”手机号被员工私卖 运营商被判赔1.6万

2014-03-14 09:14:00    作者:刘艺明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8888 私卖 靓号 电信条例 法院
[提要]佛山南海的邝先生花费5000元买来了尾号为“8888”的手机靓号,这个号码用了12年后忽然无法打出电话了,一查询才知该号码已经被通信运营商的员工私卖他人。

  本报讯(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凌蔚)佛山南海的邝先生花费5000元买来了尾号为“8888”的手机靓号,这个号码用了12年后忽然无法打出电话了,一查询才知该号码已经被通信运营商的员工私卖他人。在协商无果后,邝先生一纸诉状将某运营商告上了法庭。昨日,南海法院通报,近日该院一审判决某运营商赔偿邝先生1.6万元。

  2013年4月,佛山南海的邝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突然无法打出电话。这号码是邝先生在2001年以实名向某通信运营商开通的尾号为8888的手机号码。当时为了拿到这个“靓号”,邝先生还缴纳5000元的“选号费”。邝先生连忙拨打了客服热线,得到的答复竟然是自己已经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邝先生才知道,原来是该运营商的员工私下将他的手机号码给了他人。

  某运营商称,涉案号码之前的确一直由邝先生在使用,虽然该号码没有欠费的情况,但是一直被邝先生闲置使用很久。

  事件发生后,他们已经积极与邝先生协商沟通,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补救方案,但是都被邝先生拒绝。同时,该手机号码本身也没有价值,邝先生也缺乏相应的证据证明他的损失。

  南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电信用户在9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才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因此,在未征得邝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或者在原告未因拖欠话费导致终止电信服务的情况下,某运营商将涉案手机号码擅自转给他人使用,已构成违约。

  考虑到某运营商不能因为违约反而获取不当利益,法院酌定某运营商应赔偿16000元给原告邝先生。

  据了解,某运营商已不服提出上诉。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