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3D电影须购买3D眼镜?影院做法属“霸王条款”

2014-04-22 13:44:00    作者:刘慕华   来源: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法 眼镜 影片
[提要]在影院买完3D电影票后才发现3D眼镜也得自己掏钱买,本报近日来连续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此事。对此,市消委会方面指出,影院搭售3D眼镜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强制消费行为。

  在影院买完3D电影票后才发现3D眼镜也得自己掏钱买,本报近日来连续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此事。而记者昨日也从市消委会获悉,该会近日来也不断接到消费者此类投诉。对此,市消委会方面指出,影院搭售3D眼镜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强制消费行为。

  影院做法属“霸王条款”

  “买了票还能怎么样?只能再花钱买眼镜看呗。”市民肖小姐告诉记者,近日,自己去南城一家影院看3D电影,在买完票后,被要求一定要购买影院提供的3D眼镜,否则将无法观看3D影片。虽然当时感觉很恼火,但想一想花钱买了票不想影响心情,就花了十几元买了3D眼镜了事。此外,消费者李小姐、靳先生也同样反映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市消委会方面昨日称,经调查,在东莞部分影院确实存在这一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市消委会方面指出,影院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了3D电影票后再买3D眼镜的规定无疑是违反了《消法》的相关规定。

  “一是3D电影的票价高于普通电影一至两倍,其观赏价值及服务已体现在票价里了,提供3D眼镜是影院必须提供的配套服务,否则看不到3D影像。因此,影院要求消费者另行购买或自带3D眼镜是不合理的。”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指出,二是不买眼镜即使买了电影票,也看不到3D电影,这是影院依仗自己的独占优势地位,强迫消费者购买的侵权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即使影院出示公告告知,也是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所述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市民可拒绝消费,积极举报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要勇于说“不”。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有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消费及服务,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要坚决抵制,不给强制消费等不法经营行为以市场空间。

  “如果消费者因其他因素购买3D眼镜,应主动要求影院出具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保留证据,事后维权。”邓国平说,消费者同时要积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及时制止惩处违法经营行为,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影院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市消委会也呼吁全市各大电影院,立即停止要求消费者看3D影片必须购买3D眼镜的强制交易行为,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否则终将会被市场所抛弃。(记者/刘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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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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