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个人消费贷上限100万 不得用于购房及投资

2014-05-06 08:50:00    作者:程婕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银监局 购房 个人消费贷款 贷后管理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提要]北京银监局下发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期限为10年以内,而且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今后,如果有人想通过抵押房产获取银行百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用于投资,会发现行不通了。

  北京银监局下发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期限为10年以内,而且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今后,如果有人想通过抵押房产获取银行百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用于投资,会发现行不通了。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银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已正式下发《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文件要求,个人消费贷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期限为10年以内。此外,贷款用途应以销售发票作为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监管发现消费贷被挪用买房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一般被称为消费贷。通知称,北京银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银行个人消费贷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贷款调查失职、审批过于宽松、贷后管理失效、员工行为管理不严等问题,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

  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银行不得利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相捆绑的个人组合贷款品种,辗转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收付款资金需求。对于家庭成员分别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应审慎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

  多家银行消费贷上限曾达200万元

  北京银监局还要求银行从交易价格、借款人消费需求、消费意愿等维度对消费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多方查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并通过实地调查、账户监控、关联人访谈等加强贷后检查。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底银监会就曾下发《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北京银监局的通知正是落实银监会的相关要求。

  此前北京市场上不少银行都可提供大额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比如,某国有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上限是200万元,其客户经理告诉北青报记者,能承受这么大额贷款的消费一般都是珠宝、红木家具、名人字画等。而某股份制银行提供的房抵贷综合消费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抵押房产评估值的九成,期限最长30年。还有一些银行给出的消费贷款最高额度是抵押房产的七成。

  抵房产套消费贷是半公开秘密

  业内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通过抵押房产套取银行消费贷款进行买房、炒股或其他投资已经是业内半公开的秘密,甚至一些房产中介也会帮客户操作凑齐房款。

  按照规定,客户应该提供消费用途的证明才能申请贷款,而且银行要把钱直接打入所消费的企业。但是,此前申请贷款时不需要提供发票,如果有装修公司、珠宝公司、红木家具商等愿意配合客户,准备好合同材料或收据,也可以申请通过。等银行贷款到账后,贷款人可以与这些企业协商,套出贷款,再把钱用于明令禁止的购房、理财等用途,但这个时候银行就很难监控。今后,银监局要求出具发票作为真实交易的凭证,而发票是要真金白银上税的。所以,新规出台后,再想用原来的办法就很难套现出贷款。文/本报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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