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5 09:54:0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我要评论
7月22日,张先生在西大街沃尔玛超市买了3瓶进口红酒,可他却惊奇地发现,该红酒已过期4个多月。
昨日下午,张先生反映,7月22日下午1时许,他在西大街沃尔玛超市红酒专区买了三瓶名为“比尼亚德尔玛”的进口红酒,每瓶价格29.8元。拿回家后,打开了其中一瓶,喝掉了大半瓶。无意间查看瓶身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经推算,发现该红酒已过期4个多月。“这么大的超市,咋会卖过期的红酒?”他很生气。
华商报记者查看了张先生购买的3瓶红酒和购物小票。购物小票商品栏中的确显示有三瓶进口红酒,单价为29.8元,结账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下午1时。三瓶红酒的背面标签均显示保质期为“18个月”,瓶身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9月19日。以此推算,红酒已经过期。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大街沃尔玛超市二楼的红酒专区,在货架上看到了张先生所购买的那款红酒,并发现有红酒背部标签的内容与张先生所购红酒一致。
超市红酒区的工作人员张女士承认该红酒过期,并解释称,该红酒是进口分装红酒,由于货架是一批一批上货,因此将之前的红酒推到了后面,随着新上架红酒不断出售,旧红酒才显示出来,所以导致这些过期红酒摆放在货架上。
对于顾客购买了这些过期红酒的处理办法,张女士说:“那就给人家解决问题呗!”但对于“怎么解决”,张女士并未回答,而是建议“拿新的”。
西安市消协律师团律师张佩雯表示,在日常消费行为中,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过期产品,商家应当给消费者全额退款。若商家明知是过期产品仍然进行销售,将会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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