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10:44:00 来源:糖酒快讯 我要评论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电商都是行业内的热门话题。无论厂商,都希望借由这一新兴渠道在新一轮调整期中占得先机,但同时又不得不注意到电商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如渠道价格混乱、无序竞争等。作为传统大商,湖北人人大经贸有限公司早在三年前即成立了电商部。在它的电商部负责人廖志煌看来,人人大作为一个传统的酒水商贸企业,需要完成的,是从传统经销商到“半电商”的转变。
廖志煌自陈人人大是一个“很传统的企业”。在他看来,酒仙网与泸州老窖合作所推出的网络专供产品“三人炫”是最符合电商精神的产品,然而这样的产品的销售模式却是人人大所无法复制的。“它的利润空间决定了只能做直销而无法分销,这对我们这样的传统经销商来说很难做到。”
“事实上网络渠道和传统渠道一样,有着非常大的市场空间。关键在于如何去做。”廖志煌介绍说,人人大准备利用“网络代理商”,盘活自己的电商渠道。在这个构想当中,人人大提供产品,技术方面则委托第三方,找寻客户成为自己的网络代理商。
廖志煌解释道,一个商业行为需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要素,而网络代理商解决的就是信息流这一要素。“简单来说,只要经销商有客户、有需求,那么他就可以成为我的网络代理商。”同传统经销商不同的是,网络代理商没有库存压力。前者要成为一个区域的代理,首先需要的是打款,然而网络代理商甚至甚至不需要初始资金,加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店等载体,只要有动销就有收益。“实质上你可以认为这样的模式是以前团购营销的一种‘变种’,网络代理商在自己的圈子里卖酒,但是借助了新的载体。”据廖志煌介绍,每个网络代理商的加盟微店的设置中就有返利的模式。
在廖志煌看来,这样的模式能够很好的发挥像人人大这样的传统商贸企业在渠道上的优势。“我不需要直面消费者,只需要在业内传播就可以了。”他解释说,这一模式里,人人大所服务的对象依然是渠道,而消费者的工作则由网络代理商。他表示,这种模式借用了移动互联的载体,但整体运作思路仍然和传统酒商类似。“这就是我所说的传统酒商改造成半电商的要义。我们没有必要将已建立好的渠道全盘改造用以适应电商。简单说,我们做的是加法,而不是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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