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行规今起施行 野蛮分拣将承担法律责任

2013-03-01 08:46:00    作者:刘未博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办法 快递业务 快递服务 快件 快递公司
[提要]2月28日,记者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新行规中明确禁止野蛮分拣、随意处理无着快件等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月28日,记者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新行规中明确禁止野蛮分拣、随意处理无着快件等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要求在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另外,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而且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2月28日下午,记者咨询我市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他们都已经接到总部发来的新规要求,目前正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新规对快递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我们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跟得上要求,才能让顾客对我们的服务满意。”一名圆通快递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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