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为感谢东营律师相助千里送锦旗

2013-03-15 08:38:00    作者:刘晓波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郭廷周 法律服务所 康元 送锦旗 道路交通事故
[提要]3月12日,家住陕西西安的郭廷周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便民高效、道德高尚、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东营市司法局,锦旗的赠与方是东营市康元法律服务所。经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作出的东公交认字【2012】第0016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郝建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潘立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郭廷周不承担事故责任。

外地车主东营发生交通事故康元法律服务所倾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3月12日,家住陕西西安的郭廷周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便民高效、道德高尚、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东营市司法局,锦旗的赠与方是东营市康元法律服务所。记者了解到,郭廷周在东营发生交通事故期间,康元法律服务所积极协调事故责任方维护受害者权益,为事故双方免交保全费用520元,担保金10000元,因路途遥远,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还为他代办鉴定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这事还要从2012年4月1日说起,下午四点半郝建平驾驶鲁G95699号中型普通货车沿湖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黄河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沿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潘立国驾驶的鲁ET2345号轿车相撞,致鲁ET2345号车乘车人郭廷周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作出的东公交认字【2012】第0016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郝建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潘立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郭廷周不承担事故责任。

  去年4月18日,在东营市康元法律服务所多次主持调解下,事故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郝建平虽为肇事司机,但肇事车辆的车主是郝建社,他们之间是雇佣关系,郝建社一方向康元交通事故救助中心缴纳30000元事故押金,在缴纳押金的同时可以提车,事故押金也为郭廷周最终拿到赔偿款提供了保障,待其鉴定完伤残等级后可一次性处理完毕。同时由于郭廷周家在西安,来回路途比较遥远,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替他到市人民医院复印病历等鉴定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这样给各方当事人节省了不必要的开支和时间,大大减轻了双方诉讼的劳累,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

  “由于郭廷周家住陕西西安,家境比较贫穷,郝建平也是一名普通的货车司机,我们援助中心为他们双方免收保全费用520元,担保金10000元”,康元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海东这样说道。他介绍说,自己接手的很多交通案例,肇事双方多是刚满足温饱的农民或者工薪阶层,即使你把他诉讼至法院,有限的偿付能力让你也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法律援助中心尽可能使双方达成调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会适当减免双方律师诉讼费和保全担保金。

东营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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