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 08:4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
根据《关于规范各类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东人组办发〔2010〕1号)有关规定,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现就组织2013年度市级优秀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黄河三角洲学者特聘专家”
根据《关于实施“黄河三角洲学者”工程的意见》(东办发〔2011〕8号),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申报、评选,联系电话:8383007。
1、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申报岗位要符合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部署的主攻方向,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具有雄厚的科研创新实力和研发平台载体,具备较强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特聘专家申报人选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
2、设岗及选聘专家数量。岗位设置和选聘专家采取“人岗合一”的方式进行,全市每一行业、领域、学科原则上只设1个岗位,申报设置岗位的同时,确定拟聘专家人选,全市拟设置10个岗位、选聘10名专家。
3、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专家所在单位、企业向市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填写《黄河三角洲学者特聘专家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县区推荐3-5名,市直部门根据情况推荐1-2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各主管部门、县区审核汇总后,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层次人才评荐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聘特聘专家建议人选。
二、第二批黄河口文化之星
根据《关于印发<“黄河口文化之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宣通〔2011〕19号)规定,由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申报、评选,联系电话:8387117。
1、申报范围。全市各县区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领域从事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选拔人才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兼任科级行政职务的从严掌握。
2、评选数量。全市拟评选第二批黄河口文化之星25人,并从中推荐10人左右参加省第二批齐鲁文化之星评选。
3、申报程序。(1)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黄河口文化之星”推荐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县区各推荐3-6名,市直部门根据情况推荐3-6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各主管部门、各县区审核汇总后,根据省“齐鲁文化之星”工程评选时间安排,对全市上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考察建议人选。
三、2013年度东营市创业创新奖
根据《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东发〔2010〕3号)和《东营市创业创新奖评选管理办法》(东办发〔2010〕18号)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组织申报、评选,联系电话:8381572。
1、申报范围。我市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并在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或应用高新技术成果领办创办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企业从事科技研发和经营管理,或领办创办企业的优秀人才。当年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团队,自动入选。
2、评选数量。全市拟评选10名。
3、申报程序。县区、市直部门分别组织市创业创新奖候选人按要求填写《东营市创业创新奖申报书》,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创业创新奖评选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授奖建议人选。
四、2013年度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根据《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78号)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评选,联系电话:8381072。
1、申报范围。凡在我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在推荐范围。
2、评选数量。全市拟评选20名。
3、申报程序。(1)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和《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市直部门单位一般推荐1名人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多的县区可推荐2-3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胜利油田可推荐3-5名,对企业中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不进行数量的控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专业组进行异地初评,并提出初定人选。(4)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专业组提出的初定人选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察人选。(5)对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将评选和考察情况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行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2013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
根据《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东政发〔2005〕13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推荐、选拔,联系电话:8381156。
1、申报范围。全市在行业领域起领头作用,做出重大贡献,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各界肯定和认可的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技师或高级技师,
2、评选数量。全市拟评选10人。
3、申报程序。(1)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东营市首席技师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经县区政府负责人审定或者市直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将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3)成立东营市首席技师专业评议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提出初定人选。(4)成立东营市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对初定人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东营市首席技师考察人选。
六、第三届东营市乡村之星
根据《东营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0〕1号)规定,由市农业局具体组织申报、评选,联系电话:8331754。
1、申报范围。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生产型、经营型、技术服务性、社会服务型和技能带动型农村实用人才。
2、评选数量。全市拟评选第三届市乡村之星25人左右,并从中推荐10人左右参加省乡村之星评选。
3、申报程序。(1)推荐人按要求填写《东营市乡村之星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所在乡镇(街道)或有关协会向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每县区推荐5-8人。(3)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公室成立市乡村之星评审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考察建议人选。
七、第七届青年科技奖
根据《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东发〔2010〕3号)和《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由市科协具体组织申报、评选,联系电话:8382668。
1、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②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的、重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③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2、评选数量。全市拟评选10名。
3、申报程序。(1)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东营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县区推荐2-3名,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部门根据情况推荐1-2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各主管部门、各县区审核汇总后,报市科协进行初审。(3)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授奖建议人选。
八、有关要求
1、要统筹人才奖项评选工作。请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等评选主管部门抓紧拟定工作方案,10月底前,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条件,专门下发通知,扎实有序部署开展评选工作。
2、要确保推荐申报人选素质。县区、市直部门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综合考量,重点审查政治素质、顾全大局、责任意识等方面问题,认真审核申报人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注明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分别上报相关部门。要严肃推荐申报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推荐人选存在失真失实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要切实抓好推荐申报环节。这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区、市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奖项人选推荐、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以上奖项已获奖人选不再重复申报。
4、要严格落实评选推荐程序。近年来,为提高人才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浓厚氛围,我市对各类人才评选予以统筹安排,取得良好效果。本次评选,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推荐申报程序,特别是在确定拟授奖人选后,要形成评选报告,11月底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审定,统一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后,按程序发文公布。
东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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