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4 08:37:00 作者:一凡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此轮核定的药品价格已开始执行,多为常用药品
10月23日,记者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在价格调查、区域协调的基础上,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并公布了13种化学药品、20种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明确了相应剂型、规格。
记者了解到,此次设置上限价格的药品多为常用药品。比如牛黄清感胶囊(0.3g*36每盒/瓶)不超过40.2元,六味地黄胶囊(0.5g*12每盒/瓶)不可超过5.7元。
其中,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培他滨片价格为临时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正式价格后按国家规定执行。这种对肿瘤细胞有选择性活性的口服细胞毒性制剂,卡培他滨(500mg*12盒/瓶)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不能超过286元,该药品为临时价格,自专利药品专利到期后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提醒,此轮核定的药品价格已于2013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通知涉及到的药品,凡未公布的剂型和规格,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到省物价局申报价格。
据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 (记者 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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