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2014-04-29 14:4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通告
[提要]为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五一”节和全省石油化工灭火救援综合演练期间全市公共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五一”节和全省石油化工灭火救援综合演练期间全市公共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自觉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加强节日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二、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近期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一次消防宣传、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一次防火检查活动,及时制止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提高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位、人员自防自救能力。
三、各种集会、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四、商场、宾馆、影剧院、游戏厅、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有效。
    五、各社会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广泛开展火灾预警信息提示,宣传火灾防范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  六、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公民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进行举报投诉。
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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