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已出炉

2014-07-30 07:58:00    作者:刘未博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区;资格审查;招聘岗位;面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提要]7月29日,记者获悉,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出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于7月30日、31日资格审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

  大众网东营7月30日讯 7月29日,记者获悉,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出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于7月30日、31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资格审查范围为综合类和医学类;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资格审查范围为中小学教师类和幼儿教师类。地点为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中除联系方式和本人签名外的,其他内容手填无效;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按东营生源身份应聘的人员还需提供东营生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资格证明材料。

  详情可登录东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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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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