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16:03: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0月10日讯 (记者 向玲)10日,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自10月1日起,东营市民如需撤销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撤销及信息变更,可随到随办,且不再需要提供相关撤销变更理由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每月1日至10日的固定受理日期,调整为随时受理;由“协助办理事项”调整为“窗口直接办理事项”,由月底集中办理改为随到随办;取消办理该业务须提交的相关撤销变更理由证明材料。
“原来得在每月上旬去办理,很不方便,现在好了,什么时候想办都可以。”对于此次调整,部分市民表示,调整后的政策更加科学也更加方便,市民想要办理撤销合同或者变更合同信息,随时都可以办理了。
根据东营商品房预售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事项指南,已经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市民,如需撤销合同及变更信息,不再需要提供理由凭据,降低了市民办理该项业务的门槛。
调整之后,商品房预售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简化,办理时限大幅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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