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7 08:41:00 来源:东营日报 我要评论
中共东营市纪委关于2起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规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一、市教育局违规组织人员持因私护照公款出国考察问题。近日,市纪委对市审计局移送的东营市教育局违规组织人员持因私护照公款出国(境)问题进行了查处。2014年2月10日至2月20日,市教育局在未按规定向市政府外事部门报送计划,未经外事部门审核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违规组织人员通过中介公司持因私护照公款赴美国考察,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境)考察费用,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出国(境)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调查中还发现,市教师培训办公室主任李洪光、市教科院职业教育教研室主任季俊昌存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市教师培训办公室主任李洪光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给予市教科院职业教育教研室主任季俊昌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召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免予纪律处分,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做出深刻检查。
二、许仕生违规兼职取酬案件。2012年4月,垦利县第一中学原校长许仕生作为不担任现职但未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在山东骏马公司兼职取酬。2014年2月25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东组普发〔2014〕4号)下发后,许仕生未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其兼职情况并辞去其兼职,仍然继续在山东骏马公司兼职取酬。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垦利县第一中学原校长许仕生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吸取深刻教训,消除侥幸心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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