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 10:07: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3月30日,记者从东营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0日-12日。初中学生考试科目及考程与往年没有变化。
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程各60分钟。2016年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考程各60分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上台实验操作。
体育与健康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90分以上为A等、89-75分为B等,74-60分为C等,59分以下为D等。
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可以申请重考,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重考成绩卷面得分超过60分的按照60分计算,卷面得分仍不足60分的按实际得分计算。已经在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的,不允许重考。未参加东营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同步填报。4月7日-9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6月13日-15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依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发的招生计划手册(6月5日前发),在网上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两个志愿,还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市一中、市二中可以兼报。今年,市一中和市二中仍可以兼报。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兼报市二中。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
垦利一中招收父母或本人持有垦利县区域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应届初中毕业生100人。具体实施办法由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与垦利县教育局商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008年以来,东营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实行划片招生制度。全市划为6个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分别接收具有本区域内学籍或户籍的学生,有效避免了学校间生源恶性竞争,稳定了各个学校的教学秩序,保持了全市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针对部分家长呼吁改变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报考区域限制的诉求,教育部门进行了认真论证。目前,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发展还不均衡,全部放开区域限制,相对薄弱学校生源质量将会更加恶化,差距将会更大。为保持中心城区高中教育的良性发展,让更多学生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今年继续实施划片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具有本区域内学籍或户籍的学生。
为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主招生的学校及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方式、组织时间、录取办法等。2016年,市一中、市二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9所普通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各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16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具体比例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准。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自主招生采取初中学校推荐和高中学校组织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测试工作均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须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通过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义务教育毕业资格。其录取标准由高中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成后,各高中学校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一办理自主招生录取相关手续。
2016年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执行2015年指标生资格条件。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即2015年3月31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
2016年,将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8所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80%(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
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学校和最低的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40分的录取原则。
继续将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与指标录取人数挂钩。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少于学籍人数的,除流动人口子女回原籍报考(以主管教育部门出具回原籍报考证明材料人数为准)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组织的毕业生分流外,按照减少人数的50%扣减该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扣除的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指标中。这是加强初中学校防辍控辍工作的措施之一。
各初中学校是指标生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各学校取得指标生资格考生的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定并作为指标录取的依据。主管教育部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经主管教育部门核查或群众举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由主管教育部门取消相关考生指标生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今年,继续执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东营市户籍、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的女考生,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等特殊考生加分政策。特殊考生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参加录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军人子女”需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交东营军分区政治部核准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据实施细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予以优待。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若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数量完不成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各民办普通高中组织考生二次报名,并按照录取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4月7日-9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各县区中职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6月13日-15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依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发的招生计划手册(6月5日前发),在网上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填报相关志愿。各初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
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由有关职业中专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有关职业学校确认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的普通中专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几方面的变化,请考生和家长注意。
(一)适当调整了考试招生工作程序。一是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从4月1日-3日调整为4月7日-9日。二是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6月13日-15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集中填报5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志愿,以确保考生能够及时了解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便于明确自己的就学方向。三是继续允许主管教育部门自主确定所属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和办法,但要求采取分批次录取办法的区域,按照批次顺序报市教育局审定录取新生名单后,再行组织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二)适当增加了市一中、市二中招生计划。根据市一中、市二中将迁址新校的实际,两校今年招生计划为3100人,比2015年增加340人,增长12%.其中市一中2000人,比去年增加140人;市二中1100人,比去年增加200人。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增加了考试成绩管理的要求。规定:除教育部门公布的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查询方式和提供的个人成绩通知单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按照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名排队。二是市教育局按照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公办普通高中普通考生最低录取资格控制分数线。凡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低于该控制分数线的、在市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入学或转入学籍。三是按照教育部“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的规定,增加了严禁普通高中学校空挂学籍的要求。四是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的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学生跨校借读。
东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327670
东营市教育局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19928
市教育局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咨询电话:83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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