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9 08:29: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12月8日,记者从东营市卫计委获悉,12月7日,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2016年山东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我市2个乡镇、23个单位、33个村入选。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山东省各地市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山东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评审,共有134个乡镇达到山东省卫生乡镇标准,我市有2个乡镇入选,分别为垦利区兴隆街道与利津县凤凰城街道。710个村达到山东省卫生村标准,我市有33个村入选,包括东营区龙居镇南李村,河口区新户镇北公司村、垦利区永安镇二十师村等。306个单位达到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我市包括东营技师学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营区第一中学等在内的23个单位入选。
为加强社会监督,目前正在公示期。公示时间2周(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20日),有异议人员可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