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8 08:23: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2月18日讯 市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出售吗?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同普通商品房买卖有何不同?日前,我市首个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出台。细则中规定,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满五年方可进行交易。
房产满五年 才可上市交易
据悉,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细则适用于东营区、河口区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交易的管理。细则中明确规定,只有取得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满五年,方可进行房屋出售。核算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另外,当存在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一方不同意转让、经鉴定为危房、法院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已抵押典当但未经抵押权人或典当行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住房使用用途等情况时,已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
按普通商品房出售 房款部分需上交
“经济适用住房是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市民在购买时享受了很大优惠,若按普通商品房出售,需缴纳一部分房款作为政府收益”,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解释。
据悉,中心城区满足交易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按普通商品房出售,房屋所有人需缴纳的政府收益价款计算公式为:(地税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40%。
“我不是买的经济适用房,而是在买房时申请了6万元的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这种情况下房屋怎么出售?”有市民表示了这样的疑问。据了解,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的市民,出售房屋时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退还一定的补贴金额。具体标准为:自取得货币补贴5年内申请的,退还50%的补贴金额;5——10年内申请的,每推迟一年,退还的补贴金额增加5%;超过15年申请的,退还全部补贴金额。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不再鼓励新建经适房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保障房并轨,优化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不再鼓励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目前,中心城区现有经济适用住房近2000套,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满5年且有交易需要的,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购置的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遗赠或离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办理变更手续,房屋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其限制上市交易期限按首次取得经济适用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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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交易六步走
房屋所有权人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上市交易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票据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是否具有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做出审核结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准入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准入证明及相关资料,向房屋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受理清单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缴纳有关交易税费。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受理清单及地税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核算,上交政府收益价款。
房屋所有权人或受让人持政府收益价款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受让人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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