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1 10:50:00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别人掉了钱,心里肯定很着急,我捡到就立刻交到公司了。”胜宏物业尚郡物业服务中心保洁员李新美说,2000元现金对她来说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自己挣的钱花着才踏实,用别人的钱会愧疚、不得劲。”
今年48岁的李新美老家是利津,儿子在东城买房后,她和丈夫分别在胜宏尚郡小区担任保洁员和门卫。2月29日下午2时许,作为保洁员的李新美在胜宏尚郡小区1号楼附近的小路上打扫卫生时,看到一个信封,想用扫把推到簸箕里,却发现推不动。“我拿起来一看,里面是一叠百元现金,点了点共2000元。”李新美说,想到失主丢了钱心里肯定很着急,必须赶紧寻找失主,就第一时间到物业公司把捡到的2000元现金上交。
据李新美介绍,她一个月的工资为1700元,2000元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我丢了钱肯定很着急,而且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用别人的钱会很愧疚,必须赶紧交上,心里才痛快。”李新美说,她来到胜宏尚郡小区工作两个多月,这是她第二次捡到东西,“上次捡到小孩的物品,也及时交到了物业公司。”
将2000元现金上交后,李新美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对象和儿子、媳妇都说我交上去是对的,不能拿别人的钱,做啥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无论干什么工作,钱都来之不易,自己挣的钱拿着心里舒坦。”
胜宏物业尚郡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张玉虎告诉记者,李新美在日常工作中是一个特别热心的人。“工作态度端正,做事积极,经常在小区内转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张玉虎说,李新美捡到钱后第一时间上交,工作人员调取小区内监控发现,是一位市民往1号楼走时,从口袋里掉出来的。“我们用手机拍摄了监控画面,到1号楼询问,无人认识。又在小区里贴了寻物启事,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无人认领,目前还未找到失主。”张玉虎说,物业公司会继续寻找失主,实在找不到会将2000元钱投入到公益事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