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启动仪式开幕

2013-08-24 12:11:00    作者:曹守华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启动仪式;开幕
[提要]8月23日上午,垦利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启动仪在垦利县电视台演播厅隆重召开,垦利石化集团、万达集团、胜通集团等13家企业慷慨捐助,筹集资金200余万元用于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

   

首批垦利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捐款企业

 

首批垦利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捐款企业代表讲话

 

 

  大众网东营8月24日讯(记者 曹守华)8月23日上午,垦利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启动仪在垦利县电视台演播厅隆重召开,垦利石化集团、万达集团、胜通集团等13家企业慷慨捐助,筹集资金200余万元用于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

  据了解,“创业基金”是专项用于帮助、扶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垦利县自主创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创业引导扶持性资金,由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等多方共同筹集,每年将按实际需要,适当募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充实创业基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据了解,垦利县政府通过完善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创业培训,还釆取政府拨款、企业投资、社会赞助“三家抬”的方式募集资金,通过创业补贴、商业贷款贴息、创业奖励、项目推介补贴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除此之外,各金融服务机构还将创建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信贷服务模式,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切实建立起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

  垦利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垦利县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并免收创业高校毕业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高校毕业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具备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并属于特困就业家庭或人员的,给予每年5000元经营房屋租赁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营业执照期限和经营场所等限制。

  除此之外,垦利县政府还将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场地。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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