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5 08:52: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9月15日讯 9月14日,记者获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近日公布《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9月1日起,省级示范类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为380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调整为295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40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215元/生/月,四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调整幅度分别为73%、73%、71%、72%。我市财政等部门还将制定公布幼儿园收费报销办法。
之前,我市公办幼儿园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分为管理费、代办费、保育费和杂费四项。省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市级一类、市级二类、市级三类幼儿园分别收费170元、140元、125元。此标准沿用多年,已不能适应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需求,且根据国家《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需将原来收费项目统一归并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
6月,我市举行了公办幼儿园价格调整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定调整方案提意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我市对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规范调整。
《通知》中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除保教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公办幼儿园的管理费、保育费、杂费、代办费合并为保教费。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省“十佳”幼儿园、享受财政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在规定范围内上浮收费标准,企业、公民个人投资办园可根据办园成本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另外,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调整收费标准需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后确定并公示执行。
保教费按月进行收取。服务性收费项目以“元/人/天”为计费单位,按照实际在园天数计算并按月收取。代收费项目按照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收取。幼儿因故一个月未入园,考虑到管理费用的支出,幼儿园可按50%收取保教费,其他费用不得收取。办理退(转)园手续的,幼儿在园时间15天及以下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15天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财政、教育、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