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2 08:14: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东营网讯 9月30日,记者获悉,东营区法院刑庭日前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种植罂粟1456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介绍,2015年秋天,73岁的王某某从在自家住宅南侧的菜园里撒播罂粟种子,后罂粟生长至开花结果。今年5月份,公安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其家中菜园发现了这些罂粟,共1456株。经鉴定,王某某种植的罂粟系毒品原植物。公安机关将这些罂粟依法予以铲除。
经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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