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被拒觉得丢面子 借酒劲儿在酒桌上“动起手”

2014-03-14 08:15:00    作者:沐之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王某;敬酒;李某;酒桌;好友
[提要]3月11日,河口公安分局仙河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敬酒不喝而发生殴打他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生效,矛盾得以成功化解。日前,某采油厂职工李某、毕某、王某等人一起在仙河镇某饭店吃饭,酒劲上来的李某端起酒杯走到王某的身边,醉醺醺的向其敬酒。

    大众网东营3月14日讯 3月11日,河口公安分局仙河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敬酒不喝而发生殴打他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生效,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日前,某采油厂职工李某、毕某、王某等人一起在仙河镇某饭店吃饭,酒劲上来的李某端起酒杯走到王某的身边,醉醺醺的向其敬酒。见状,王某忙站起身,表示自己不胜酒力,实在喝不下了。李某并不罢休,接着说:“这是不给我面子啊,敬酒咋能不喝呢!”王某解释道,“兄弟,不是不给你面子,是我实在喝不下了。”听了这话李某尴尬地站在原地,走回去也不是,站在那儿也不是,觉得这酒场儿上丢了面子,借着酒劲儿,竟耍起了横,非要王某把这酒给喝了,酒后的王某也不服输,就是不喝,推来搡去,两人厮打了起来。

  要好的同事在酒桌上打起来,可把一旁一起喝酒的几个同伴吓傻了,毕某上前劝架,还没劝两句,却被打红了眼的两人误伤,桌上的几个同伴将他们拉开,并将他们带到医院处理,经鉴定,毕某、王某都是轻伤,并无大碍。

  仙河派出所接到酒店人员的报案后赶到了现场,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经过民警多次耐心的调解,最终在法律允许和尊重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的前提下,双方同意达成和解,并就医药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表示以后不再就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记者 沐之)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