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准夫妻”为婚礼举行地点发生分歧闹离婚

2014-12-09 08:15:00    作者:米娜 房丽静 刘美艳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肖某;离婚;婚礼地点;女方;婚礼仪式
[提要]一对年轻人领了结婚证,却因选婚礼举行地点发生分歧,两家不欢而散。近日,河口法院审结了一起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案件,两人结婚未同居,法院判令女方返还男方彩礼钱。崔某(男方)与肖某(女方)经人介绍相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确定恋爱关系。

  大众网东营12月9日讯 一对年轻人领了结婚证,却因选婚礼举行地点发生分歧,两家不欢而散。婚礼没办成,两人就离婚,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彩礼,女方拒绝归还,闹上了法庭。近日,河口法院审结了一起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案件,两人结婚未同居,法院判令女方返还男方彩礼钱。

  崔某(男方)与肖某(女方)经人介绍相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确定恋爱关系。今年3月,在双方父母及亲戚好友的见证下,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崔某给肖某10万元彩礼。6月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因新房未装修完毕,双方一直未共同居住生活。之后,双方父母商量具体结婚事宜,在选婚礼仪式的举行地点时产生分歧,双方大打出手,不欢而散。崔某提出与肖某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要求肖某返还10万元彩礼。

  肖某则以结婚后全部用于偿还房贷为由,拒绝归还彩礼。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崔某一纸诉状将肖某诉至法院。经过法官调解,双方仍未达成调解意见,判令肖某返还崔某彩礼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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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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