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泉护河应成全民行动

2014-06-25 10:43:00    作者:吕允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泉水 护城河 泉护河 浴场 野泳
[提要]护城河游泳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要想禁得住泉池游泳,还得有堵有疏,在合适的地段,比如说原来的东门游泳池附近再建一个泉水游泳池。

  昨晨,护城河还有人顶风游泳。

  护城河游泳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泉城人文之美不能脱离自然之美,有怎样的质朴自然,就有怎样的人文之美。但护城河里,游泳等行为,与泉水的自然之美不协调,实难与“传统”挂钩,也不应是什么风景线。

  泉水是济南最重要和独特的旅游资源。据笔者了解,过去不少外地客人到济南为的就是看趵突泉。而现在则不同了,随着天下第一泉成功荣膺国家5A级景区,越来越多的外地客人到济南,不再仅仅游览趵突泉,而是乘坐游船沿护城河游览泉城。不难想象,如果黑虎泉、五龙潭附近,时不时地有赤身裸体的游泳者出现,势必会影响航道安全,以及城市对外形象。习惯在护城河游泳的市民,现在该改改了,不能因一个人的惬意,忽视了整座城市的文明。

  话又说回来,有关部门在整治不文明游泳的同时,也应该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解决好泉水的先观后用问题。但是,诸如建设新的泉水浴场或是因地制宜建设天然的泉水浴场,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笔者认为,有关部门不妨先从扩大泉水浴场的使用空间开始,以及提升细微服务上下功夫,通过改造现有设施提升“软实力”,吸引更多的市民自觉走进泉水浴场。一句话,整治护城河不文明游泳,既需要对市民进行必要的引导,更要对违规者给予严厉的处罚。 (温良)

  目前济南只有一处泉水浴场,其他公共游泳场所设施捉襟见肘,一方面大讲特讲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供市民活动的资源有限,只堵不疏不是长久之计。

  在短期不能开辟亲水空间,增加游泳设施条件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进行换位思考,想方设法延长泉水浴场开放时间,尽量满足一些市民的亲水需求,体现了一种疏堵结合的人性化理念。愚以为,其他时间另当别论,起码夏日人们休息一般较晚,在加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让“野泳”者不是“戛然而止”,而是循序渐进,不失为一个亲民之举。(甘泉)宣传篇

  侯林先生在书中写过,“泉水是济南大地的根根血脉,不仅造就出了一个清新秀逸、酷似江南的济南,也不仅催发了济南文化和经济的繁荣;泉水孕育滋养了一代又一代济南人,并且把泉水的秉性也化入了济南人的性格之中。”可见,泉水之于这座城市是多么重要。因此,对于大自然的这份恩赐,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

  其实,部分市民在泉池和护城河游泳并不是最近才有的。但在一些市民看来,泉水既然是大家共同拥有的资源,到泉池、护城河游泳就是理所应当的行为,而且持这种观点的大有人在。因此,整治护城河“野泳”,不能“一阵风”,关键是要宣传引导到位:一是要让广大市民明白泉水对于我们这座城市的重要性;二是要让其清楚游泳、洗澡等行为对泉水以及景观的影响。只要把问题说透、讲明白,自然会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悠然)处罚篇整治护城河游泳宜疏堵结合对在护城河内游泳、洗澡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管理是必要的,但绝不能以罚代管。也许短时间内,通过严厉处罚可以减少或消除这些不文明现象,但一旦管理人员不在或风头过去,这些行为又会卷土重来。

  “运动式”的管理只能是权宜之计。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尽量以人性化的管理劝阻下水游泳者。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该兑现当初给市民的承诺,早日选址建设新的泉水浴场或价格亲民的游泳场地,给市民更多可以亲近泉水和消暑纳凉的地方,让市民在安全、卫生、文明的前提下充分享受与泉相伴的乐趣,真正实现人与泉水环境和谐相处,这样市民才会告别“野泳”。

  对于市民来说,泉水是济南市民的宝贵财富,每一位市民都应该自觉爱护。毕竟护城河是全体市民共有的财富,不是哪个人自己家的游泳池,市民亲泉的愿望是好的,但也要注意自身形象,维护泉水的天然环境。(王婷)

  护城河尤其是黑虎泉周边禁泳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从爱泉护泉,维护环城公园环境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角度来考虑,还是从个人道德来衡量,都不应在风景如画的护城河里游泳,更不要说那些在泉池内打肥皂、洗衣服、泡脚丫、涮拖把等,既污染泉池又大煞风景的不文明行为。

  为此,济南市园林局发布禁止在泉池、护城河游泳的通告。护城河禁泳如何禁得住?唯有执法必严、持之以恒、堵疏结合、舆论先行。

  纠正泉池内洗澡、洗衣服,泡脚、涮拖把等陋习,需要大胆管理,及时劝阻各种污染泉池的行为。当然,遇到屡劝不止、不服从管理的市民,公安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条例,严肃处理。必要时对那些典型的案例要公之于众,以加强文明执法,规范市民行为,共同保护泉水的宣传力度,在群众中树立以爱护泉池为荣,以污损泉池为耻的舆论氛围。

  其次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既然有了保护泉池的硬杠杠,有了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公园管理部门的监管,那就让监管常年坚持下去。切忌待风声一过一切照旧,该游泳的游泳,该涮衣服的涮衣服,屡禁不止不说,群众还一肚子意见。

  第三,要想禁得住泉池游泳,还得有堵有疏,在合适的地段,比如说原来的东门游泳池附近再建一个泉水游泳池。因为我们往年曾看到过,天气炎热的时候,解放阁下的泉水浴场内人满为患,别说游泳了,就连下水的地方都没有。所以,再建一个免费泉水泳池对于满足市民夏季纳凉的需求,疏导进入河道游泳的市民十分必要。

  古人不是说“仓廪实而知礼仪”嘛,有了正式游泳的地方,再加上严格的管理,甘愿冒着丢人现眼的风险去河道、泉池野游的人就会销声匿迹。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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