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文明旅游成高频词 靠提醒更要靠惩戒

2015-02-05 09:08:00    作者:史广峰 王天星   来源:中国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旅游自然 旅游活动 旅游行为 文明古国 旅游者
[提要]对于出境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治理的关键是境外旅游目的地的执法机关。要治理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城管机关,境外的执法机关必须也要有所作为,有所行动,文明旅游的风景才会出现,文明古国的眷恋才能再现。

   今年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文明旅游成为一个高频词,成为515战略首先要实现的一大目标,并得到了总书记的关心,进而被提高到影响国家外交战略的高度,可见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现象有多严重,影响有多大。

  如何治理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如何推动文明旅游的形成,国家旅游局做出了系列部署,例如,坚决惩治、建立旅游不文明档案、营造文明旅游的社会氛围等等,其中,坚决惩治不文明行为被作为当前首要的抓手:“通过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达到弘扬文明旅游的目的”。

  我们认为,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惩戒国内的旅游不文明行为,主责单位不是旅游局,而是其他相关部门,例如,在文物上乱写乱画,属于对文物、景区自愿的毁损、破坏,根据《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各地的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对于在公共场所例如宾馆,大声喧哗、举止失当,影响其他游客正常游览、旅客休息的行为,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处罚;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例如在飞机上打架、抽烟、打手机、霸机、打架等行为,都属于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理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乱吐乱喷的,属于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依法应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国内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惩治、有效的治理,关键在于公安、城管等部门是否严格执法。对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职权,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手段,唯有通过当地政府搭建的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协调相关机关及时执法、严肃执法。但问题的难点在于,在公安、城管等部门领导的心中、眼里,根本不会把上述“乱写乱画”、“大声喧哗”、“乱吐乱扔”等现象当回事,只有打击杀人、纵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才算是履行职责,才是为人民服务。可以说,旅游人眼中的不文明现象在他们眼里连“苍蝇、蚊子“都算不上。抓这些芝麻小事,真的是在“没事找事”,纯属捣乱。在这种心理、认识的支配下,依靠现行的不具有强制力的旅游协调机制,不文明旅游自然得不到惩治,文明旅游只能成为旅游人心中永远的梦想!

  对于出境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治理的关键是境外旅游目的地的执法机关。如果境外旅游目的地的执法机关认为,“乱写乱画“、”大声喧哗”、“乱吐乱扔”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处罚,那就应由当地的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作为旅游者的服务人员,领队与旅游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领队当然无权对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有很多时候,领队善意的提示、规劝常常也会遭到有些“游客”的白眼与呵斥。久而久之,哪个领队又会去自讨苦吃呢?所以说,治理出境旅游中的那些乱想,也要考执法,靠惩戒。仅仅靠规劝、提示、提醒,这只能对部分旅游者管用,最根本的,最有效的,还是要靠惩治、靠执法。因为,依法惩治、依法处罚,本身就是教育,就是提示,就是提醒,而且是最好的、最有效的、最能触动灵魂的教育!

  所以,要治理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城管机关,境外的执法机关必须也要有所作为,有所行动,文明旅游的风景才会出现,文明古国的眷恋才能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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