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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上的大硕鼠被抓了
张梅花 刘敏 2009-09-12 21:23:00

昌乐:309国道发生重大盗窃案

    2009年8月16日23时许,昌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大厅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你好,我是莱州市朱桥镇的丁某某,我拉的货被盗了。”我110接警民警将详细案情问明后,利用无线对话系统果断下达处置警令:开发区派出所、刑警大队,309国道宝昌路口东500米路南侧,丁某某货车上被盗黄金酒200余箱,价值10万余元。报警电话是:XXXXXXXXXXX,请立即出警。
现场:研判、确定侦查方向
    刑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案情的同时,组织民警准备好现场勘查器材,在昌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苗新起的带领下,侦技民警驱车迅速赶到案件现场,大队刑事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及其周围反复进行细致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进行勘查、现场调查、访问,连夜在现场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加强案件串并,划定侦查范围,经分析一致认为:此案是流窜作案、团伙作案、系惯犯作案,从现场被盗赃物数量及作案时间分析,团伙成员应不少于4人,且拥有交通工具。
    经技术民警对现场勘查,丁某某货车上共计被盗黄金牌万圣酒171箱,损失总价值90000余元,案情简单明确。昌乐县公安局立即抽调20余民警组成专案组,成立了特大系列性爬车盗窃案件专案指挥部,果断制定了“全面摸排,控制销赃,以物找人”的侦查破案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侦查破案工作方案,部署侦查力量。专案指挥部将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根据犯罪分子具备的作案条件和作案特征,以现场周围为重点,四面开展对犯罪嫌疑人地毯式的摸排工作;另一路民警根据现场被盗物品的数量和特征,向各县、市、区发布协查通报,进行赃物布控,以物找人。刑警队员们胸有成竹、井然有序地展开了侦查破案工作。希望就在明天。
临沂:发现了被盗的黄金酒,捷报频传
    8月20日,专案组民警在开展排查工作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在山东省临沭县城某大型超市内发现了部分被盗的黄金酒。专案组迅速调整工作部署,昌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苗新起带领一路专案组民警远赴临沭,部署准备抓捕工作。经过走访、调查,8月27日,专案组民警在当地警方和潍坊市公安局业务上级的大力协助下,将隐瞒掩饰违法犯罪嫌疑人王强(男,28岁,山东省临沭县朱仓乡人)抓获。专案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突击审查,据王强交待:2009年8月20日,该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从临沭县城某大型超市一陌生男子处低价收购被盗的黄金牌万圣酒50箱,涉案价值30000余元。
    黎明即将到来,破案就在眼前。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强提供的线索,专案组在临沭警的大力协助下,乘胜追击,对本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秘密进行布控。8月29日,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韦明(男,27岁,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人)、韦利(男,23岁,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人)抓获。经突击审讯韦明、韦利之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行动,于8月31日,一举将该案的其他9名涉案人员全部成功抓获。至此,309国道昌乐被盗黄金酒案件成功告破。
    黄金酒案件的成功告破,专案组的刑警队员们仅仅用了13天的时间,速度之快令人佩服。在整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无论是大队领导,还是专案组的普通民警都表现出了极高的政治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他们发扬连续奋战和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不怕苦、不怕累,顶着烈日……什么也不用多说,这样的尽心、尽力,充分体现了全体参战民警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心,他们身上的警服、帽上的警徽说明了所有的一切——这是他们的神圣使命、这是他们的应尽职责。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群众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默默贡献。
硕鼠:国道、省道是他们的“粮仓”
    激情高涨的刑警们,一路高歌,一路笑语,因为——他们成功的将这个特大盗窃团伙的硕鼠全部带回来了。在继续审讯中,该团伙成员不仅供述了8月16日,在309国道昌乐路段盗窃过路货车黄金酒案件,而且交待了自2007年以来,先后在309国道、潍临路、206国道、108省道、327国道的昌乐、寿光、青州、昌邑、临沂、日照等路段疯狂盗窃过路车辆货物,先后作案80余起,涉案总价值200余万元。(文中犯罪嫌疑人均化名)
 

 
编辑: 李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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