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2013-10-01 08:00:00    作者:刘 珅 姜宏建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新型社区 社区建设 加强农村 建设农村 维护农民权益
[提要]全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9月29日至30日在诸城市召开。在下一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最大限度让利于民,高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全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9月29日至30日在诸城市召开。在下一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最大限度让利于民,高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记者 刘 珅 姜宏建 报道
  本报诸城9月30日讯 全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9月29日至30日在诸城市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就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副省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树清指出,要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放到县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交通条件、文化传统、历史沿革等因素,做好农村地区的统一规划,有的地方要保护老村落,有的地方要建设新农村,有的地方则发展新社区。要积极稳妥地促进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建设农村居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要提高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水平,对以非农产业为主、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符合标准的农村新型社区,逐步纳入城镇化管理。要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强化产业支撑,创新管理体制,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必须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各方面资源,逐步列入城镇化管理目标考核,细化任务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孙绍骋强调,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是顺应农民期待、加快改善民生的客观需求,是破解土地瓶颈制约、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重要抓手,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在下一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最大限度让利于民,高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