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0 08:50:00 作者:于潇潇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省政府日前发布《“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起,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齐鲁和谐使者”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每两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大众网济南10月9日讯(记者 于潇潇)省政府日前发布《“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起,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齐鲁和谐使者”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每两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所谓“齐鲁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将重点从基层一线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每2年选拔1次,每次不超过100人,管理期限为4年。
据悉,“齐鲁和谐使者”从以下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我省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
选拔条件为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人员。
据悉,“齐鲁和谐使者”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名单并将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里每年将会组织部分“齐鲁和谐使者”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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