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

2013-10-20 08:54:00    作者:席敏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县级政府 公务 经费预算 试点方案 门户网站
[提要]从10月份开始,山东省将在每个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近日印发的《山东省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试点单位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经费实际支出和经费决算。

  从10月份开始,山东省将在每个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参与试点的县(市、区)将在2014年逐步公开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及支出明细。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9日专电(记者席敏)从10月份开始,山东省将在每个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参与试点的县(市、区)将在2014年逐步公开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及支出明细。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近日印发的《山东省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试点单位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经费实际支出和经费决算。

  公开时间确定为,2014年4月底前试点单位将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014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开2014年1至6月公务接待经费实际支出明细,2015年1月底前向社会公开2014年7至12月公务接待经费实际支出明细,2015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公务接待经费决算。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公务接待经费的渠道主要包括试点单位门户网站和其他外部媒介等,以便更有利于社会监督。(完)

  原标题:山东开展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 逐步公开预算和支出明细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