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微企业三个月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

2013-11-18 08:54:00    作者:张玉   来源:山东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增值税 企业户数 所得税税收 免征 营业税政策
[提要]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山东推广已经三月余。记者昨日获悉,全省目前共有24.93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月均占小微企业户数的66.95%,即有近七成小微企业享受到了这一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玉)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山东推广已经三月余。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山东推广已经三月余。记者昨日获悉,全省目前共有24.93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月均占小微企业户数的66.95%,即有近七成小微企业享受到了这一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玉)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山东推广已经三月余。记者昨日获悉,全省目前共有24.93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月均占小微企业户数的66.95%,即有近七成小微企业享受到了这一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今年1至9月份,9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约计3亿元左右。

  原标题:三个月免征2274.51万元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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