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7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237万吨

2014-02-25 09:01:00    作者:于潇潇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产能 淘汰 煤矿生产 我省 煤炭行业
[提要]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产业政策和煤矿生产实际,2013年山东省共有17处煤矿淘汰了落后产能,涉及产能237万吨。根据《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3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45号)要求,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煤矿进行公告。

  大众网济南2月24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产业政策和煤矿生产实际,2013年山东省共有17处煤矿淘汰了落后产能,涉及产能237万吨。其中关闭煤矿16处,淘汰产能216万吨;改造升级煤矿1处,淘汰产能21万吨。

  根据《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3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45号)要求,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煤矿进行公告。记者看到,章丘矿业有限公司青野煤矿、淄博市张店煤矿、新泰市光明煤矿等16处煤矿被关闭,共淘汰产能216万吨;对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改造升级,淘汰产能21万吨。

  据了解,去年4月,我省全国率先出台《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细则》,明确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范围和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促进节能减排。同时,我省对被关闭煤矿,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关闭煤矿剩余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等,一律按规定予以返还。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推动产煤市县在矿井转产、经济补助、人员就业等方面出台、落实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