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公告

2014-02-26 14:4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守合同重信用 公示程序 山东省工商局 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管理
[提要]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省工商局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省工商局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省工商局2012年12月底前认定且继续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凡符合公示条件,均可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于2014年2月20日至3月15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向本企业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在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工商局提出申请。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申报条件、公示程序请登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参阅《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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