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09:31:00 作者:薄克国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 本报记者 薄克国
为创业者释放红利
“2014年年内,力争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00万户,注册资本总额突破1.5万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64.7%和42.8%。”3月7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青岛市工商局局长于显祥透露,去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4.1万户,截至2013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达到60.7万户,注册资本达到1.06万亿元,突破1万亿大关。
于显祥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青岛将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制定市场主体培育计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用好市场主体发展这个“晴雨表”,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工商部门将优化基层建设和窗口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登记注册服务的便利化、帮扶企业的长效化,促进市场主体放量增长、提质增效。并稳妥推进由“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的重大转换。
据介绍,为了市场主体突破百万户,青岛市将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按照属地管辖与分级管辖相结合及方便投资者的原则,建立以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为主的登记管辖新机制,并探索实行“局所登记一体化”模式。
青岛将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试行“独任登记制”(现在是1人受理,1人审核;独任登记制改为1人负责到底,受理、审核合一),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联办”制度,力争实现工商“一个窗口”对外。做好申办自由贸易区试点的各项企业登记准备工作。推动出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尽快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并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
“查处一个案件
规范一个行业”
据介绍,为推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青岛市研究影响个私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破除“玻璃门”、“弹簧门”等体制障碍,保证个私经济享受平等待遇;通过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等融资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拆掉旧门槛,放宽旧管制,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青岛市今年将按照新的工商登记制度,逐步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使市场主体守法守信处处受益,违法失信处处受限,以信用约束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
“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要敢于消除地域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争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实现监管执法新突破。”青岛市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教育、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查处学校、医院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行为;针对殡葬行业,重点查处殡葬物品、公墓强制交易等行为;针对金融电信行业,重点查处不平等格式条款、强制交易等行为;针对供水、供热、供电等公用企业,重点查处滥收费用、限定购买指定商品等行为;针对房地产、工程建设行业,重点查处虚假宣传等行为,力争“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透明运行。
破解网购维权难
从青岛市工商局2014年的重点工作中发现,对网络市场的监管、维权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落地贯彻,岛城工商部门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构筑完整的网络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体系。
青岛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颖说,在继续加强网络市场主体搜索建档的基础上,推行网站电子标识公开,对非法网站或消费欺诈的钓鱼网站,一旦发现,将商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今年将完善网上巡查机制,严厉查处网上虚假宣传、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的可信度。
王颖介绍,即将于3月15日施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了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为了帮助消费者破解网购维权难题,岛城工商部门将研究新型交易方式、新型消费方式、新兴经营方式带来的消费领域监管难题,加强与淘宝网等大型购物网站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联系,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异地协作。他说:“今后市民网购再被侵权,在本地就能实现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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