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哈刷卡忘取钱 警民联手把钱还

2014-03-29 08:54:00    作者:高汝宝 李光明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取钱 农村信用社 民警 取走 董某某
[提要]6月21日上午,禹城市辛店镇傲龙服装厂员工刘某将一面写有“高风亮节、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禹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感谢特巡警大队民警帮其找回了遗失的钱财。

  大众网禹城6月22日讯 6月21日上午,禹城市辛店镇傲龙服装厂员工刘某将一面写有“高风亮节、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禹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感谢特巡警大队民警帮其找回了遗失的钱财。  

  6月19日上午,特巡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陈安岭带领民警在糖城广场附近巡逻时,接到群众董某某(25岁,山东滨州人)报警,在糖城广场北侧农村信用社取钱时,发现自动取款机出币口有1000元现金未被取走。接到报警后,民警首先对董某某拾金不昧的做法予以表扬,同时联系该农村信用社负责人,通过调取监控、查询账户信息等措施查找到失主的联系方式。原来当天上午失主刘某某在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正好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把自动取款机上的钱忘记拿走,当民警打电话时还未发现没拿钱呢。21日上午9时许,失主刘某(男,市中办韩庙村人)来到特巡警大队,在董某某和农村信用社李主任的见证下将丢失现金取走。 (通讯员:高汝宝 李光明)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