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9 14:05: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一名车主车上安装的“电子狗”。
市面上“电子狗”热卖。
4月8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车上都安装有“电子狗”,城区多家店面也都有售。对此,交警部门提醒,汽车内是不允许使用电子狗的,一旦被发现,除了罚款200元以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会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
反映 为防被抓拍,市民购买“电子狗”
4月8日,记者在潍城区清平花园小区见到了市民付先生。在现场记者看到,付先生爱车的前台挡风玻璃下摆放着一个类似汽车模型的饰品,并接有一根数据线。
“这就是去年7月份我在网上买的‘电子狗’,也叫‘驾驶安全预警仪’,在行车过程中只要发现有电子眼或者测速雷达便会提前提示。”付先生说,每到周末,他便带着家人外出自驾游,但是为了防止在一些道路上超速被扣分,他在网上购买了这个“电子狗”。
付先生表示,他发现我市一些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上都安装了电子眼和测速雷达,开车一旦超速就会被抓拍,罚款不说,还有可能被吊销驾照,所以他买了一个“电子狗”以防被抓拍。
“现在很多人都在用‘电子狗’,所以我也买了一个。”家住奎文区樱园小区的曹女士告诉记者,她老家是寿光的,平时回去经常因超速被扣分罚款。那些明显的电子眼或测速雷达她能发现,但一些流动测速雷达却不易发现,因此才买了“电子狗”,只要前方有雷达测速仪它都能够及时进行提醒。
调查 “电子狗”在城内多家店面有售
当天下午,记者走访了潍坊小商品城、潍坊科技市场、威尼斯数码广场发现,销售“电子狗”的摊位随处可见,而且大打招牌。这些“电子狗”的价格大都在200元到600元不等。除了汽车模型状的“电子狗”外,还有不少电子导航仪也有该功能。潍坊科技市场的一名店主告诉记者,他们这里的“电子狗”大都是1000元以下的,来买的人很多,而且多是一些跑长途的车主来购买。
潍坊小商品城北侧一家数码产品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600多元的“电子狗”属于“云电子狗”,其功能要比普通“电子狗”多,也更准确。“相隔300米至500米就可以测到流动测速仪器和固定测速仪器,还可以自动进行系统升级更新,虽然贵点,但用起来非常划算。”销售人员说。
“遇到交警就赶紧收起来,交警肯定是不让用的。”当记者询问购买“电子狗”后,交警部门是否查处时,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交警部门查得比较紧,如果被查到可能会被罚款,并没收“电子狗”,“遇到交警马上收起来就行,它的面积比较小,非常好移动。”
记者发现,不仅市面上热卖“电子狗”,微信上也有“电子狗”,记者共搜索到120个电子狗软件。不少市民称,微信“电子狗”不如市面上买的好用,一般很少用。
◎声音
市民 看法不一,不少认为对安全不利
对于“电子狗”在市场上热销,市民看法不一。家住潍城区金都南苑小区的高先生告诉记者,“电子狗”可以及时提醒司机,让司机减少交通违法,所以安装这个仪器还是十分不错的。
而家住奎文区世纪花苑小区的谭女士则认为,这种“电子狗”对司机来说弊大于利,如果司机过多依赖“电子狗”,会在一些没有监控和测速设备的路段肆无忌惮地超速行驶,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对司机和乘客不负责任,还会给行人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以前也知道‘电子狗’,但我车上从来没有安装过。”谭女士说。
交警 存安全隐患,使用者罚款200元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队长贡文军对记者说:“使用‘电子狗’虽然可以避开测速设备,但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贡文军说,汽车内是不允许使用“电子狗”的。按照规定,禁止机动车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以及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违反者除依照规定处200元罚款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其非法装置、设备,并予以收缴。
贡文军提醒驾驶员,为避免意外发生,保障行车安全,还是要时时遵守交通规则。 文/图本报记者 张静 王路欣
“电子狗”
“电子狗”又称驾驶安全预警仪,是一种车载装置,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包括雷达、GPS定位、中央处理器和智能测速预警系统。主要是利用GPS卫星定位及雷达信号检索,提前提醒车主电子眼或测速雷达等测速设备的存在,防止因为超速等违规而被罚款和扣分。它分为普通“电子狗”、智能“电子狗”、“云电子狗”等。而面对日趋严格的交通管理,用来提示超速拍照和流动测速的“电子狗”也逐渐成了车主热捧的“神器”。一些常跑长途的车主还表示,电子狗除了防抓拍,还能防瞌睡。(责编:迟程程)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