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一季度空气生态补偿结果 济南获得638万元补偿

2014-04-15 08:27:00    作者: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生态补偿机制 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硫 细颗粒物 二氧化氮
[提要]一季度,山东全省17市均获得补偿资金,共计7029万元。其中,聊城、莱芜、德州3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指标综合改善幅度位居前三位,分别获得950万元、751万元、662万元补偿。

  一季度,山东全省17市均获得补偿资金,共计7029万元。其中聊城、莱芜、德州3市分获950万元、751万元、662万元,济南列第4位,为638万元。奖励资金将由各市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

  本报4月14日讯 山东一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今天公布。记者了解到,一季度,全省17市均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共计7029万元。其中,聊城、莱芜、德州3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指标综合改善幅度位居前三位,分别获得950万元、751万元、662万元补偿。济南列第4位,获得638万元补偿。

  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我省以各设区的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数据显示,2014年1-3月,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35.6天,同比增加了5.1天。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奖励资金将由各市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 (本报记者)

  原标题:山东公布一季度空气生态补偿结果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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