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0 09:37:00 作者:魏圣曜 来源:凤凰山东 我要评论
原标题:山东:去年仲裁机构受理3.4万余件劳动争议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3年山东省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34488件劳动争议
原标题:山东:去年仲裁机构受理3.4万余件劳动争议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9日电(记者魏圣曜)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3年山东省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34488件劳动争议,其中私营企业争议为25610件,占74.3%,较前一年有所上升。
据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董广驰介绍,自2011年以来,山东劳动保障监察结案数量、强制执行案件数量、对违法用人单位罚款金额都大幅下降,其中结案数下降12%。去年山东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实现“六连降”,同比下降4.3%。
董广驰说,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有关劳动报酬、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经济类维权诉求仍然占绝对多数,劳动者基本的法律权益维护面临不少问题。
山东省人社厅统计显示,去年山东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案件共涉及劳动者7.66万人,涉案金额13.44亿元。2011年以来,山东省内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仍是“重头”,均占总数的90%以上;从涉及的领域看,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类案件平均占总数的80%以上。
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山东不断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去年山东新增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县级13个,省一级也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以上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率达98.8%;近年来共建立企业调解组织5.6万个,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57万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848个,区域性调解组织853个,行业性调解组织357个,组织起一支专职调解员1.95万人、兼职调解员1.21万人的调解队伍。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