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1 12:06:00 作者:李兆辉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济南4月30日讯(记者 李兆辉)“目前所有商品房的抗震设防要求是不是都要经过地震局的审核?”省地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大建设工程,必须由省以上地震部门审批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目前全省已有15个市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根据国家和我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建设工程,必须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由省以上地震部门审批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5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地震部门负责提出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意见,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除此之外的建设项目,在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城市或地区,应当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审核抗震设防要求;在未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城市或者地区,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审核抗震设防要求。
据了解,目前全省有15个市、97个县(市、区)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有的市、县将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程序纳入了政府审批大厅,有力地保障了建设项目地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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