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1 09:39:00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治安保险肇始于山东,因保费低廉、贴近农村实际,近几年渐受认可。2013年,全省治安保险参保农(居)户有786万户,覆盖率达26.16%,治安保险为5万余户出险居民提供经济补偿逾520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了730万元。
□ 本报记者 孟 佳
14市实现县区全覆盖
治安保险是以市场化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尝试,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通俗地讲,治安保险就是居民按户缴纳费用,一部分充当保费,居民家中因盗窃等原因出现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理赔;另一部分费用用于当地治安建设,如雇用治安巡逻力量等。
这种保险诞生于山东临清县,由人保财险承办,至今已开展10个年头。去年,省综治办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治安保险工作的意见》(鲁综治办[2013]17号),要求扩大保险覆盖面。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中也明确要求“继续搞好治安保险”,将治安保险纳入全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格局。记者从5月14日召开的全省治安保险工作会议获悉,2013年,全省开办治安保险的县级单位达到133个,同比增加8个,县区覆盖率都到93.67%,青岛等14个市实现了“县区全覆盖”。
与此同时,居民覆盖率也稳步提升。去年,全省治安保险参保农居户数量达到786万户,增加24万户;居民户覆盖率为26.16%,同比提高0.76个百分点。其中聊城市覆盖率达到60.2%;临沂市达到51.46%;滨州、日照、济宁市也超过30%。
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董国升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治安保险损失补偿能力进一步提高,2013年全省为5万余户出险居民提供了经济补偿,补偿余额逾520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了730万元。
全省案发数明显下降
除直接经济补偿外,参与社会管理是保险的一项基本功能,这方面治安保险的作用尤其明显。从去年的情况看,治安保险的广覆盖直接改善了社会治安情况,这主要表现为治安防控能力提升,各类案件案发数明显下降。
2013年,全省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立案1.9万件,同比下降1.96%,全省共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915412起,同比下降20.93%,入室抢劫595起,同比下降9.85%,盗机动车案件20986起,同比下降8.28%。
“推进治安保险工作,不单纯是通过对入保户的理赔,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提升基层社会治安防控效能。”潍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秦震表示。
据了解,为促进治安保险在社会管理中为政府“分忧”,潍坊市将治安保险纳入本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体系,考核权重达5%,并通过这项激励,在潍坊市15个县市区全部开办了治安保险工作。
除直接降低案发率外,治安保险还促成了地方治安体系的完善。仍以潍坊为例,该市去年治安保险筹措的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镇街、村居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目前,该市所有镇街政府和80%以上的村居都建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并建立了4万余人的群防群治队伍。
渐显差异化与多元化
不仅如此,治安保险已超脱单纯“防盗”的概念,向“大财产险”方向渗透,向“综合保险服务平台”的方向演进。
临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松田介绍,该市针对不同地域和群众的要求,在保险标的、赔偿范围、赔偿额度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处理,如针对盗抢相对多发的县区增设了电动车保险项目,针对部分山区县设立了牛、羊牲畜等保险项目。
诸城是我省金融改革试点市之一,肩负着探索保险改革的重任。目前,该市治安保险保障对象现已涵盖居民家庭的各类财产,保障范围涉及盗窃、抢劫、火灾、爆炸等各类风险责任。另外,聊城已跃出农村,成功将治安保险延伸至专业批发市场和城市门店领域。
在保费筹集上,保费投入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态势,这鼓励了农民参保积极性。
在济宁市,治安保险最常见的是农户自缴保费,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保费由财政补贴和群众自缴共同承担,还有地区通过经济效益较好的乡镇企业帮助消化保费。济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刘长军表示,这推动了治安保险工作,也密切了地企关系。
烟台市综治办副主任李连栋称,该市去年通过运用结对帮扶、政府采购、集体统筹和单位赞助筹集的保费,占总保费的56.5%,农民自缴保费的比例已越来越低。董国升表示:“这增强了治安保险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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