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大厦投入使用 采用智能化设计

2014-06-10 08:34:00    作者:唐德强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大众传媒 大众报业集团 大众日报 传媒文化 传媒产业
[提要]伴随着首批单位搬迁入驻,我省文化产业标志性建筑大众传媒大厦今日投入使用。大众传媒大厦是75年前诞生于沂蒙革命根据地的《大众日报》的新驻地和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龙头单位大众报业集团总部新址。

  本报济南6月9日讯 伴随着首批单位搬迁入驻,我省文化产业标志性建筑大众传媒大厦今日投入使用。大众传媒大厦是75年前诞生于沂蒙革命根据地的《大众日报》的新驻地和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龙头单位大众报业集团总部新址。

  建设大众传媒大厦,是大众报业集团加快向全国一流传媒集团迈进、扩大舆论传播力、提升山东传媒文化产业在全国影响力的需要,也是大众报人多年的愿望。大厦于2010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14年1月26日落成,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将充分满足集团济南本部媒体和经营、管理部门集中办公需要,彻底解决集团员工分处山东新闻大厦、山东报业大厦办公的局面,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大众传媒大厦属商业开发性质,由大众报业集团自筹资金建设,除用于办公外,其他部分对外租售,进行市场化运作、经营。

  传媒大厦采取智能化设计,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实现多媒体、跨媒体、数字化、专业化运营,将成为报纸、期刊、网站、手机、电视、音像等多种媒体产品的制作中心和国内外新闻汇集、发布的大型平台。同时大厦内专设高标准的新闻发布厅、演播厅、会议室,为省市党委政府发布重要新闻提供服务,为各地市党报及其他媒体到省会采访、制作新闻产品提供方便。

  大众传媒大厦正式启用后,将与大众报业集团已有的山东新闻大厦、山东报业大厦实现功能互补、资源整合,成为一个拥有15万多平方米经营面积、功能配套、服务完善的文化产业聚集园区,吸引传媒产业项目、文化创意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入驻,打造山东传媒文化创意项目的孵化基地。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对省会的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会展、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起到示范拉动作用。(唐德强)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