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 10:33:00 来源:山东新闻 我要评论
日前,记者接到市民来电,称5月25日,潍坊技师学院工商管理系2014级一女生在校园内遭到同校男生强奸,事后精神恍惚几欲自杀,家属控诉“学校管理混乱”。学校则回应事件与校方无关,“如对学院不满,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目前,涉案男孩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受害人家属:学校管理失职
根据所反映情况,大众网记者联系到受害人的家属。家属称受害人小玉(化名)是2014年刚入校2个多月的学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教室时被其他系的男生叫去,拖到校内教室附近树林里强行奸污,而且双方都不认识。事件令人发指,性质极其恶劣。”
家属称事发之后,全家人都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之中,在恍惚中度日。孩子幼小的心灵遭到了巨大摧残,不吃不喝,一门心思想自杀。“我们一家人怎么过?这都是学校管理混乱造成的结果。”
家属表示,该恶性事件的发生,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追究学校和校方领导的渎职责任,并给予经济补偿”。
潍坊技师学院:如对学院不满可以去告
潍坊技师学院位于潍坊市浮烟山北麓,辖校本部和诸城、高密、昌邑、昌乐、滨海5个分院,其前身是潍坊市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潍坊市技师学院。
日前,记者赶到技师学院针对强奸事件进行了采访。校方领导承认确实在校园内发生学生被强奸事件,案发后强奸者已被警方带走,移交到潍城区刑警队处理,但校方称强奸实施者于某与被强奸者“两人认识”。
在校方出具的《关于工商管理系学生有关案件的说明》中这样记录,“20:40左右,保卫处遇到派出所出警,得知我院工商管理系14级女生报警称被同系男生于某强奸(后经学院教学楼监控录像了解到,5月25日下午5:29分,二人从教学楼西侧小门出教学楼,然后从教学前面向东去了)。”
“学院保卫处协助公安干警将于某带走,大约20分钟以后,派出所又将受害人带走。22:00左右,校方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案已移交到潍城区公安局刑警队处理。23:30分,工商管理系王祥科长到派出所同学做了笔录。”
校方称事发后学校方面“一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提供各种相应证据”,并“积极与学生家属协调”,但对学校方面是否负有相关责任、应担负什么样的责任等并未多做说明。“对学校如有不满,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表示“全权委托律师代表学院与受害人家属交涉。
受害人还原被强奸
6月13日上午,记者在其姐姐家见到受害人小玉。小玉憔悴而沉默。小玉的大姐说,出事后她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精神恍惚,不肯见人,也很少吃东西,甚至几欲自杀。
据姐姐介绍,父亲早逝,母亲精神问题已离家出走多年,小玉便成了安丘孤儿院看护照顾的孩子,至今仍领取福利院补助费用。小玉原来为潍坊安丘某中学初二级学生,为方便照顾,便托人将她转到潍坊技师学院工商管理系春季班,入学仅2个月。
小玉向记者哭诉了事情经过。她说,5月25日下午6点左右,她和同学在教室里自习时,于某过来找班里一个女孩,问对方有没有对象,女孩说有。于某便转而让正在教室前方给手机充电的小玉出去,由于不认识对方,小玉就喊了两个女生陪伴。于某将另两名女生赶回,便以谈事为由拉起小玉向教学楼外走。小玉哭诉,就在停车场后面的小树林里,于某将其强奸。
随后,精神恍惚的小玉进教室拿手机后回到宿舍,给大姐打电话告知事情经过并报案,时间约为晚八点。
警方赶到学校后在警卫室让小玉做了笔录,约二十分钟后小玉被带至派出所。小玉的大姐告诉记者,当晚11:30分左右,技师学院工商管理系某老师才首度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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