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08:53: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济南7月17日讯(记者 李兆辉)按照《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要求,山东将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对毕业后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同时,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贴标准。
根据《提升计划》的要求,山东将制定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对设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教师编制,以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同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岗位条件。师范类专业要开设特殊教育选修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在有条件的医学院探索建立医教结合双专业、双学位培养制度。对毕业后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
《提升计划》还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贴标准。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对实施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给予适当倾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康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康复专业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教师职务(职称)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同时还要把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到2016年,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骨干教师的培训。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