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 山东处罚34家“黑企业”

2014-07-29 08:48:00    作者:王宗阳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严惩 投标资格
[提要]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最近一年来,山东省建筑农民工因拖欠工资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14.四川泸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大众网济南7月28日讯(记者 王宗阳)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最近一年来,山东省建筑农民工因拖欠工资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为保障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管局对各地的投诉案件进行了汇总,并进行整治。现将对有关案件涉及的34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20家企业停止投标资格3年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以下20家企业,不同情况地存在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管理混乱,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问题后态度消极、不配合清欠工作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停止上述企业在山东省范围内三年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1.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2.北京华安消防有限公司 (事发地青岛市)

  3.北京澳柏威建材保温有限公司 (事发地青岛市)

  4.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5.河北佳飞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6.山西电力建设三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7.黑龙江安装工程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8.江苏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潍坊市)

  9.江苏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发地潍坊市)

  10.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潍坊市)

  11.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潍坊市)

  12.江苏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发地泰安市)

  13.江苏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泰安市)

  14.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临沂市)

  15.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事发地临沂市、滨州市)

  16.江苏天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17.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发地临沂市)

  18.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事发地泰安市)

  19.福建天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发地莱芜市)

  20.四川阿尔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事发地临沂市)

  14家企业停止投标资格6个月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以下14家企业,不同情况地存有出借资质、违法承包分包工程等行为,扰乱我省建筑市场,社会影响极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调查期间暂停其在山东省范围内六个月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1.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2.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3.上海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4.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5.江苏江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6.江苏徐州运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7.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8.江苏中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烟台市)

  9.江苏三善建设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10.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11.福建闽清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12.江西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枣庄市)

  13.湖北湘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14.四川泸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发地滨州市)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