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700万农业人口将市民化

2014-08-29 09:29:00    作者:王宗阳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市民化 农业人口 规划 年均增长 在城镇
[提要]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了解到,《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大众网济南8月28日讯(记者 王宗阳)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了解到,《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按照《规划》要求,将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在农业转移人口目标方面:到 2020年,实现7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济南、青岛等市城区年均增长6-8万人;淄博、烟台、潍坊、临沂等市城区年均增长3-4万人;其它设区城市和经济强县(市)城区年均增长1-2万人;一般县(市)城区年均增长0.5万人以上;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重点吸纳就地转移人口。

  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方面: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差异化推进的原则,根据各类城镇的人口规模、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础条件,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 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优先落户。完善“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由劳动力个体迁移向家庭迁移转变。

  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分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先失地农业人口、后其他农业人口,先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后投靠亲友的顺序,有序推进各类群体转为城镇居民。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市民化工作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 优先解决本地失地农民市民化待遇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本地长成子女市民化;对不愿意放弃农村各项权益的本地进城农村居民和异地转入常住人口,按常住人口管理并让其平等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

  将推进农业人口转移与财政支持、用地指标双挂钩。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子女就学、 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城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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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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