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 09:12: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今年7月2日,山东省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大厅内,来访人向检察官反映情况。(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光 摄
“司法体制改革改什么?总体上说主要改三大块,对它们进行健全和完善。”山东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三大块包括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全国司法改革大幕拉开,山东省各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27项司法改革项目已经确定,走在全国前列。但改革涉及面广、领域多,部门间协调难度较大,加之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既不能逾越法律规定,也要符合司法规律,需要不断摸索。
司法改革框架 已搭建好
在“法治中国”成为热度极高的词汇时,上海、广东等司法改革先行试点省市迎来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省的司法改革工作也一直在悄然推进。
总体框架在年初就已确定。今年1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省委书记姜异康任组长。省委深改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其中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社会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
省委政法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为配合司法改革,今年2月,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从公检法司和政法委抽调人员组成临时性机构,承担司法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省委政法委等政法部门也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机构,便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改革事项如何推进,我省明确了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改革方案,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制定了山东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形成了总体改革框架。方案中确定了64项改革项目,其中27项为司法改革项目,包括司法公开、废止劳教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等。
围绕这27项改革项目,又确定了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调研课题。“这些课题一方面看重要程度,一方面看今年能不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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